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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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學習障礙學生獲得適切教育安置與支持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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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學生受教權,促進學習與適應發展。
鑑定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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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跨專業團隊進行鑑定(教師、心理師、醫師、特教人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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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標準工具及觀察,確認學生是否符合學習障礙類別。
安置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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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班就讀,提供課程調整與補救教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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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源班支援或特教相關服務。
支持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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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救教學、課程調整、學習策略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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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具提供與專業輔導。
跨系統合作
結合教育、心理、醫療及社政資源,共同協助學生。
教師增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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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研習、專業諮詢與教學支援,提升教學品質。
核心精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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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早發現、及早協助,確保學習權益與適性發展。